各投标人:
应本项目招标人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备注和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1、报价要求”中的有关下浮率控制价的表述由“下浮率不得小于3%”修改为“下浮率不得小于5%”。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日 期: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