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2-2030年)》修编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1]16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0236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2-2030年)》修编技术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6(万元)
6、最高限价:96(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宜昌环境卫生设施的现状情况和发展需求,对接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环境卫生设施收转运体系,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设施及其他环卫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时确定近期建设计划。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之前通过专家评审,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最终成果(《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提交。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登记注册地为宜昌的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登记注册地为宜昌的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装订至正本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牵头人报名领取,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递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磋商;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03室
3、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以转账方式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后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购买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开户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陵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1379301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
联系方式:15171826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B座六楼6003室
联系方式:0717-6593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舟
电 话:0717-65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