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0948-202101-01
一、招标概况
育才路(丰岗路-紫荆路)、紫荆路(洋城大道-赵庄路)工程施工于2021年5月10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6月3日10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390725.49(元) | 15464262.01(元) | 15547206.03(元) |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300 | 300 | 30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3869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081897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232317212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287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390 | (苏)JZ安许证字[2005]010268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周恒,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鄂242151653378/鄂建安B(2016)02111841 | 陈勇,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鄂242171876894/鄂建安B(2021)0001045 | 廖雨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苏132192009484/苏建安B(2015)0140171 |
技术负责人 | 彭雷,职称证,E300023669 | 郑舒娟,职称证,W3402018200012A | 李沅骏,职称证,NJZJ2018191079 | |
施工员 | 周立柱,岗位证,0421810194218001563 | 范敏慧,岗位证,0421810494218008795 | 李津,岗位证,32171042200024 | |
质检员 | 邓复珍,岗位证,0421710994217000438 | 邓伟,岗位证,0421810994218007227 | 黄李,岗位证,32171090100253 | |
安全员 | 房世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2018)0020346 | 张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016)10695075 | 王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苏建安C2(2019)0086495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秭归县九里移民安置小区功能完善项目二期工程 | 2304.28 | 颜金萍 | ||
宜昌市茶场路市政工程(柏临河路—两河路)(施工) | 2982.99 | 屈万羽 | |||
秭归县九里移民安置小区功能完善项目 | 3090.62 | 郑辉 | |||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洪湖新滩美好未来城PPP一期纵一路横二路市政道路工程 | 12487.4738 | 瞿志锋 | ||
太湖港管理区清刘路道路工程 | 2310.32 | 黄梅 | |||
荆门市漳河新区荆西大道及仙杨路市政工程 | 25719.2790 | 张爱华 | |||
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三里店至七里湾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7042 | 陈伯廷 | ||
五峰渔洋关镇 2018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曹家坪路道路工程(后河大道至曹林湾安置房 | 1820 | 李忠成 |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三里店至七里湾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土家源广场 | 4438 | 曾宪锐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1年6月3日11: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6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8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8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8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18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黄跃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舟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12537
2.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电话(传真):0717-6243700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 0717-662539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5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