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长青厂区周边马家铺路、田家河大道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因近期社保系统调整,部分潜在投标人无法提交社保证明材料。针对此情况,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更正为“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一)上传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二)上传项目管理人员在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法律后果。”。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跃
联系电话:0717-621253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周舟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日 期: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