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山城路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1、根据现场踏勘,标头与唐家湾路交汇处,已铺设路面,实施范围是否包含路面拆除及修复。
答复: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旧路面及构筑物需拆除。
2、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目前征拆、清苗工作进展。
答复: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入户洽谈补偿协议签订工作。预计一个月内完成协议签订和净地交付。
3、本项目为一般计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请确认。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相关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投标人设计业绩、投标人施工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评分标准的业绩,提供EPC项目业绩也予认可,招标文件已修改相关表述。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8 环境保护“③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义务与责任”增加“《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1〕17号)文件要求”。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一罗融
联系电话:0717-6099136
地址:宜昌市献福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日 期: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