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体育中心体育公园项目施工(A区)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中“企业信用”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以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中公布的施工类企业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当80≤投标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95得1分;95≤投标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10得2分;投标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10得3分;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在80分以下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0717-6389905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周舟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B座六楼6003室
日期: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