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三峡高速应急改造工程(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6.4文明施工“(1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义务与责任”第②条修改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7〕100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印发《2018 年宜昌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15号)的要求及标准,按照施工现场“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污染的防治,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扬尘治理方案报批、设置有效冲洗设施、裸露黄土覆盖、安装视频监控、工程配备洒水车等防尘措施。”
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295928.51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玖万伍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壹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均剑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3室
日 期: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