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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次数:14565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长阳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从长阳县隔河岩水库引水至点军区楠木溪水库,连通桥边河、联棚河等6条河流。其中,引水线路主线起于隔河岩水库止于楠木溪水库、支线起于金盆支洞止于长岭河牛头湾,均采用无压隧洞自流式引水,引水隧洞线路总长约30千米。项目实施后可向点军区桥边河、联棚河流补充生态流量,消除河流劣V类水质、有效改善点军城市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2亿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工程准备期间、建设期间、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协助相关专项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履约期限(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可研批复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水利水电。(上传《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备案的彩色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总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业绩。(上传设计合同或设计报告或设计说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419日至20205111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511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会

6.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4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峰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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