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高新区洋城佳苑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中要求:需同时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请问: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满足条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相关条款已修改,详见本澄清与修改公告。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及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第8条“业绩”的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类似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的评审内容中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增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详见本次答疑文件。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3.7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修改为“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1履约保证金比例:合同总价款的10%”修改为“3.7.1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3554794.99元(大写:贰亿柒仟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柒佰玖拾肆元玖角玖分)
六、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答疑文件和施工图,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赵爽
联系电话:0717-4402089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丰岗路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3室
日 期: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