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按300日历天工期计算,计划竣工日期应为2018年12月21日,与招标文件不符合。是否需要修改?
答复:本工程的工期的要求为300日历天,因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18年3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18年2月11日9时30分”修改为“2018年2月24日9时30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博电子-安博电子-(中国)
日 期:2018年1月29日